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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一年怀孕了且合同到期

来源:比克宠物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女职工怀孕的,合同到期,公司不需要续签,但应当顺延至哺乳期满。公司以原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继续履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公司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孕期遭遇合同到期单位应当续延原合同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然后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种观点: 一年一签的合同怀孕了,原合同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双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待遇的情况下拒绝续签的除外。妊娠是胚胎和胎儿在母体内生长发育的过程。成熟卵子受精是妊娠的开始,胎儿及其附属物自母体排出是妊娠的终止。妊娠是非常复杂而变化极为协调的生理过程期妊娠的诊断症状1.停经有性生活史生育年龄妇女,月经过期10日或以上,应疑为妊娠。停经可能是妊娠最早与最重要的症状。但需注意停经不一定就是妊娠。2.早孕反应约半数妇女于停经6周左右出现畏寒、头晕、乏力、嗜睡、流涎、食欲不振、喜食酸物或厌恶油腻、恶心、晨起呕吐等症状,称早孕反应。早孕反应多于妊娠12周左右自行消失。3.尿频于妊娠早期出现尿频,系增大的前倾子宫在盆腔内压迫膀胱所致。约在妊娠12周以后,当宫体进入腹腔不再压迫膀胱时,尿频症状自然消失[1] 。体征1.乳房的变化自妊娠8周起,乳房逐渐增大。孕妇自觉乳房轻度胀痛及乳头疼痛,检查见乳头及其周围皮肤(乳晕)着色加深,乳晕周围有蒙氏结节显现。2.生殖器官的变化于妊娠6—8周行阴道窥器检查.可见阴道壁及宫颈充血,呈紫蓝色。随妊娠进展,宫体增大变软,当宫底超出骨盆腔时,可在耻骨联合上方触及。辅助检查1.超声检查(1)B型超声显像法:是检查早期妊娠快速准确的方法。在增大的子宫轮廓中,见到来自羊膜囊的圆形光环。最早在妊娠5周时可见到妊娠环。若在妊娠环内见到有节律的胎心搏动和胎动,可确诊为早期妊娠、活胎。(2)超声多普勒法:在增大的子宫区内,用超声多普勒仪能听到有节律、单一高调的胎心音,可确诊为早期妊娠且为活胎,最早出现在妊娠7周时。妊娠试验:血、尿HCG阳性可协助诊断早期妊娠。基础体温测定双相型体温的妇女,高温相持续博日不见下降,早期妊娠的可能性大。但基础体温曲线只能反映黄体功能,不能反映胚胎情况。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种观点: 劳动合同里面注明两年之内不能怀孕是不合法的,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约束力。但是处理无效劳动合同,要区分劳动合同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涉及合同基本关系和主体资质导致合同无效的,应属于合同的全部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八十六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怎么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二、无效劳动合同是什么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给对方造成了损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1种观点: 一、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是否应当续约1、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必须与该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虽然法律要求不得解除与孕期职工的劳动合同,但合同自动到期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续签。当然除应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用人单位能不能辞退怀孕员工1、用人单位一般是不能辞退怀孕的女职工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同到期劳动者处于孕期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延期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届时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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